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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狗坐公交辱骂咬人 无礼且无理

2020-09-03 13:28  川北在线
  近日,安徽铜陵9路公交车上,一贾姓女子趁司机不注意携带宠物犬上车。中途被发现后,贾某被要求下车,但其态度强硬拒不下车,司机无奈只能报警。民警到场后,女子非但不听劝阻还辱骂民警,最后还咬伤了民警。(楚天都市报  9月2日)
 
  公交车乘车规定中明确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有毒物品以及家禽家畜(包括宠物狗等)等乘车,但该女子携带宠物犬趁司机不注意上车,被发现后态度强硬不下车。并且在警察到来后,依旧我行我素,甚至辱骂咬伤警察。
 
  携狗上公交本就违反了公交车的乘车规定,辱骂咬伤警察更是触犯了法律,实属“无理”;不遵守乘车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实属“无礼”。如此“无礼”且“无理”的行为,就这样 地发生在公交车上。
 
  面对该女士“无礼”且“无理”的行为,人们不禁想到那些携带宠物狗出门不栓绳却声称自己家的狗不咬人的人们;想到重庆万州那因坐过站却执意下车,与司机抢夺方向盘,造成的严重坠江事故的乘客;想到火车上将坐他人座位视为理所应当的“霸座家族”……这些只是被曝光的一些部分“无礼”且“无理”的行为,没有曝光的更是不在少数,为什么有些人总能将这些“无礼”且“无理”的行为视为理所应当呢?
 
  是一些人的“无畏”在作祟。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既不能触犯法律底线又要恪守社会规则,这是每个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但是有一些人,他们规则意识差,“肆意妄为”“无法无天”,究其原因是他们的“无所顾忌”在为他们撑腰。“我无礼,我骄傲”“我无理,你能奈我何”是她的心中所想。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公民的权利意识在不断提升,但是对于一些人来讲,利己者为法宝,害己者为废纸。他们对法律规范表现出无知或冷漠,突出了他们法治意识的欠账还有很多。当然他们“无所顾忌”另一原因是突破规则的成本太低。面对警察的劝阻尚且出口伤人,该女子最终被行政拘留7日。但是一些类似的破坏规则的行为,有时并不违法,处罚措施并不严格。但是要让他们“有礼”“有理”,就要让他们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才能改变他们所谓的“理直气壮”。
 
  文明其表,制度其里。要用规则和制度让“无礼”且“无礼”变依法依规。王爽
[责任编辑: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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