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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 可贷50万元

2015-01-21 12:44 达州政府网 A+ A-


 开展异地贷款

 按照新政,具有达州户籍并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在达州市城镇规划区内购买自住住房,并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抵押担保的,可以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合法的连续正常缴存证明,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符合《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其它条件。

 降低中间费用

 新政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住房抵押担保为主,贷款不办理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政策,最大限度减轻借款人负担。
[责任编辑: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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