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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个突出”构建重点项目建设考核机制

2015-06-12 11:01 市发改委 A+ A-

  一是突出项目建设紧迫性。对竣工投产项目投运情况、续建项目投资计划情况、新开工项目按期开工情况、推进前期工作项目完成季度任务情况进行奖优罚末。1—4月,全市150个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05.3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6%。二是突出项目投资前瞻性。注重项目储备,下达5亿元以上重大储备项目任务75个,较去年提高7个百分点。持续优化投资结构,前4个月,一、二、三产业投资分别增长27.9%、6.2%和16.9%,投资构成占比5:30:65。三是突出项目监管动态性。动态监管25个重点工程和150个重点项目,实行月通报、季督查、年问责,对开工就停工、场平后停工、半年以上无实物工作量、招商引资合作协议未落地的项目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工作落实。四是突出集中开工实效性。坚持“7+1”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暨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制度,减少集中开工频率,每次集中开工重点项目由5个以上增加为8个以上,且必须具备实质性开工条件。1—4月,全市新开工项目数和新增投资计划数分别位居川东北经济区第1位和第2位。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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