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什么?
7大类52款267项
《实施办法》提出,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除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事项以及司法审判、行政行为等不适合向社会力量购买,以及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项目外,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和项目。
根据《实施办法》明确的《指导目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购买内容主要分为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事项、政府维持自身正常运转所需服务事项以及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共计7大类52款267项,内容涵盖教育、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交通运输、农业服务等诸多领域。
[责任编辑:晓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