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市、镇、村三级法律服务网络,健全13个乡镇(街道)“一小时法律服务圈”,确保全市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覆盖率100%;二是完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五保低保户等弱势群体,实行“简化程序,优先办理”;对出行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法律服务11件,实现应援尽援。三是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律师与基层法律服务全面整合,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综合性法律服务。四是实行矛盾化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考评制、首问制、承办制和包案制,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到到人,确保服务质量。截止目前,全市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68场;调解成功423件;法律(公证)援助96件900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0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