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将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或流转的农村劳动者纳入就业创业和就业援助范围,积极开展免费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强化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将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转移农村劳动力纳入就业失业登记和监测统计,建立城乡统筹的人力资源数据库,切实加强动态管理。
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建立规范化、信息化人力资源市场,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求职登记业务下放到乡镇办理;加大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力度,确保2014年乡镇、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达100%、村级服务平台达40%,2015年村级服务平台达100%全面。
加强创业资金扶持。支持农村劳动者自主创业,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覆盖到各类创业群体,对开展“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给予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等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