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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花桥司法所真情帮教助社区矫正人员转化

2014-10-04 08:39 广安日报 A+ A-

  近日,广安区花桥社区服刑人员周某在解除矫正时说:“感谢社区矫正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周某以前本是一个乖孩子,后因其父母外出务工,将其交给爷爷、奶奶看管。因其爷爷、奶奶年龄较大,没有精力对周某进行管教,周某逐渐沾染上了社会不良习气,长期出入网吧等娱乐场所。周某的日常开支不断增加,但他又没有经济来源,便长期在网吧附近,采用“扎场子”、“望风”等方式参与抢劫同龄人的钱财。去年2月5日,周某因抢劫罪,被广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随后,周某在母亲的陪同下到花桥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按照社区矫正工作要求,花桥司法所为其办理了登记手续,进行了入矫宣告,并针对周某的情况制定了个性矫正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矫正。

  在矫正过程中,周某积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周某的爷爷和父亲也全身心帮助、教育周某。通过一年半时间的社区矫正,周某转化很快,不仅改正了缺点,还积极进取,考取了驾照。

  在解除矫正的当天,周某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并决心用自己的双手创业,回报社会。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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