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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加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筑牢安全生产“红线”

2014-10-17 14:40 邻水县政府办 A+ A-

  (1)建立“企业黑名单”,严格按照《邻水县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邻水县安全生产事故行政问责办法》和“四不放过”原则,将事故企业列入生产安全 “企业黑名单”,加大日常隐患排查检查力度。(2)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加强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做到事故结案率达100%。(3)严厉打击隐瞒事故行为,把责任追究落到实处,实现责任追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今年,该县共查处安全生产事故4起,查处存在安全生产隐患较重企业9起,责令限期整改企业36起,免职副镇长2名,立案调查安办负责人2名,移送司法机关6人。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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