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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2014-10-23 19:44 广安日报 A+ A-
    原标题: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来源:广安日报

    10月21日至2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第十二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同意将广安市2014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和代建管理费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审议了《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还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重点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会议期间,召开了联组会议,对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在近三个小时的专题询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规划、选址、污水处理工作选择、网管建设、建设质量、建设资金投入等10个方面问题提出了询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一一作答。在一问一答的互动中,沟通了情况,明晰了原因,探讨了对策,形成了共识,必将对推动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管工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敬世波、张建华、蔡学勤及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袁险峰、市政协副主席刘兴汉应邀参加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席世洪、陈全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能、市检察院检察长孔凡示,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县两级人大相关负责同志,3名省人大代表、6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5名公民旁听会议。
[责任编辑:晓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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