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8日下午三时,广安市前锋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一行十三人莅临前锋区人民法院就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展开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前锋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前锋区人民法院院长等全体党组成员、行政庭负责人,前锋区政法委、前锋区人民检察院、前锋区司法局、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前锋区法制办、广安市国土资源局前锋区分局负责同志。
2013年5月1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被 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确立为广安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法院,辖广安区、前锋区、华蓥市、邻水县及市级各部门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作为全国行政审判改革的试验田,我院克服了试点工作案多人少、办案经费紧张等困难,树立公开、公正的司法理念,积极化解行政纠纷,最大限度促成和解,依法监督行政机关行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座谈会上,我院院长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了我院在试点工作一年半以来取得一系列成果。(1)行政案件的立案容易了,收案数量大幅上升,行政纠纷更多地被纳入到司法程序,满足了老百姓的司法需求;(2)行政机关的败诉率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得到提升,老百姓重拾“民告官”的信心;(3)行政案件审判的干扰明显减少,法官能更公正、依法地审理案件。
会上,人大代表对我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要求我院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努力克服行政审判案多人少、案件复杂、办案经费紧张等困难,为更好地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努力。人大常委会主任同时强调我院要进一步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加强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制度、规定的建设;加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宣传,提高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司法氛围;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通过出庭应诉提高行政机关领导人的法律意识,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从而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通过司法实践,善于总结司法经验,将司法经验上升到机制层面、制度层面、理论层面,进而指导更好地审判,以此推向全市、全省乃至于全国的行政审判。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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