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绿化用地机制。城市森林工程按已建、在建、待建,分类清理城市绿地,在新建城区规划上,加大森林的比重,严格实行“绿线”管制,保证绿地按规划实施。农村、通道和水系森林工程坚持“宜片则片、宜块则块、宜带则带、宜网则网”的用地原则,因地制宜,灵活栽植模式,妥善处理森林工程建设与耕地保护的关系。
二是构建苗木采购机制。坚持适地适树、就近育苗、就近栽植、订单育苗的原则,采购范围实行市内苗木优先的制度,通过招投标确定育苗单位,签订育苗合同。确需跨市调入的,须经县、市两级种苗管理部门审批,严格实行认定制度,保证苗木的品种品质。
三是构建示范带动机制。结合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按照政府推进、业主实施、项目支持、农户参与的工作机制,探索“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进园区”的建设机制,在基地建设模式、造林技术标准等方面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截至目前,完成营造林21万亩,占目标任务的105%;巩固退耕还林成果59.9万亩,完成省上下达的2013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建设任务;完成义务植树471.5万株,占目标任务的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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