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监督责任的市 态度鲜明,聚焦主责主业,积极主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服务市委中心工作,围绕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系列重大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查纠“四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2014年,全市共查处公款大吃大喝、乱发钱物、庸懒散浮拖、吃拿卡要等“四风”案件184件,223人受到处理,14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线索812件、同比增长54%,立案605件、同比增长25.3%,结案606件、同比增长33.5%,处分643人、同比增长32.1%;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2人、同比增长60%。
守土尽责——戴上“紧箍圈”
“要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为重点,研究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举措和工作方法。”在市委书记侯晓春的提议下,我市在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方案》中,创新推出了“明、询、查、考、述、评”六步工作法,为全面推进落实“两个责任”迈出实质性步伐。
“对落实‘两个责任’,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实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实行‘一案三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对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和纪检机构监督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和追究。”市住建局局长王小兵在谈到“两个责任”时感叹道。2014年,全市共倒查追究95名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的责任。
“2014年1月,岳池县 查处了该县农业局8名干部顶风违纪、公务时间休闲娱乐案件,除8名当事人受到严肃处理外,还对该局 书记和县农广校校长分别给予免职和党内警告处分。”进入市 “安辑廉线”网站,只要一搜索“一案三查”这四个关键字,就会出现像上面这样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例,时刻警醒着领导干部一定要履职尽责,加强对责任对象的监督管理。
[责任编辑:晓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