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健康水平,我市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展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截止目前,市财政已累计安排市级补助资金2696万元用于营养改善补助政策。为进一步完善营养餐改善计划,我市从2015年1月1日起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标准,补贴标准从每生每天3元提高到每生每天4元,达到每生每年800元。同时,我市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将由牛奶面包的课间加餐逐步过渡到学校食堂午间供餐,花样丰富且更可口。各级财政按照提标后的经费标准和分担政策,足额安排资金,确保了营养改善计划提标工作的顺利实施,保障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