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扶持力度。对成功在主板市场实现上市融资的企业,一次性扶持200万元;对成功在创业板、中小板、新三板及区域性场外市场实现上市或股权挂牌交易的企业,一次性扶持100万元。(2)加大贴息力度。对成功实现信托、票据、发债、基金、资产证券化等直接融资的企业,按2015年新增直接融资额的0.5%给予融资贴息补助,最多不超过50万元。(3)加大补助力度。对2015年发生的融资租赁生产性设备原值1000万元以上,按照本年租金的50%给予补助,但最多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