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从区人社局获悉,《广安区开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出台,届时,对于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方案》是依据市人社局、住建局、安监局和总工会下发的《广安市开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率先出台的。2015年工伤保险新政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维护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伤合法权益的高度重视。参加工伤保险可大大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的风险;同样也为职工解除了后顾之忧,维护了职工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