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邻水县出台《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再监督再检查再执法再问责的实施办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退出一线执法,加强对具有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再执法,同时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执纪执法职能中存在的失职、渎职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再问责(以下简称“四再”)。
该县各级党政职能部门整合力量,建立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和工作落实机制。明确“四再”的原则、要求和具体内容,详细规定了“四再”启动情形、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和备案制度,并创新提出要建立监督检查执法评价机制、纠错机制,有序引导群众参与“四再”,增强监督实效,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同时,将“四再”工作纳入考核。目前,全县具有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向 监察局报告了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发现纠正问题3个,移送违纪线索1条;县 监察局开展再监督再检查两次,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问责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