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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四大举措确保“第一书记”履职尽责(2)

2015-09-17 09:45 广安日报 A+ A-

  今年以来,岳池县从“定岗位、强保障、严考核、树标杆”四方面狠下工夫,选好管好用好“第一书记”,促进“第一书记”履职尽责。

  定岗位,明确“第一书记”到岗到位责任。要求全县280名“第一书记”,特别是网络e家党委成员要严格按照省、市、县委的相关文件要求,吃住在村、全脱产开展工作。在领悟工作大局背景下,学好省市县“三类文件”,记好困难群众台账、矛盾纠纷台账、民生工作台账“三本台账”,完成基层组织建设、全力扶贫攻坚、抓好便民服务、提升基层治理“四大任务”,把自己任职的村搞好,搞出特色。

  强保障,确保“第一书记”履职尽责。树立“第一书记就是面子”的思想,选派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确保“第一书记”队伍稳定,有时间、有精力、有热情去完成相关工作,对于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第一书记”工作的部门和事业单位,一经核实,将约谈一把手,考核降等降级。落实“联动帮带机制”,各乡镇党委将“第一书记”纳入本乡镇干部职工统一管理序列,与“第一书记”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加强对“第一书记”的指导;经常开展涉农业务培训,邀请全县 “第一书记”到乡镇交流经验,让他们共同提高;落实干部帮带制度,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1名“第一书记”,帮助他们尽快进入角色。

  严考核,严格落实“第一书记”督导考核。把扶贫工作列入部门单位业务目标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并与领导班子的综合考核、部门单位的评先评优、干部的选拔使用挂钩。加大动态督查和明察暗访力度,结合“第一书记”日常表现和年度目标考核,按照20%的比例推荐 (56名),名额不占派出单位指标。对表现 的,在每年“七·一”推荐省市表彰和评选岳池先锋(10名)上优先考虑,并优先推荐县委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作风不实、表现差、责任差的,启动问责机制,情节较轻的,对选派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下发党建质询书,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县委书记或组织部长对选派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问责,“第一书记”是递进培育对象和后备干部的,取消递进培育对象和后备干部资格。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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