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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兑现190余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

2015-11-04 06:36 武胜县政府办 A+ A-

  近日,县林业部门通过严格落实责任、实行阳光政务等举措,如期兑现2015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198.36万元。

  县林业部门在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管护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区域、面积、地点、双方权利和义务等的基础上,实行阳光政务,在项目村张榜公示资金发放花名册,公示内容包括领取补偿基金的人员、补偿面积、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及管护任务等。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资金由县财政直接划拨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县林业部门审核后的兑现花名册兑现补偿资金,通过信用社采取“一折(卡)通”的形式全额兑现到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手中。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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