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宣传咨询。采取印制发放宣传材料、开通“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电话等形式,加大对流动人口夫妇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知识及计生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
二是计生证件办理。免费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流动人口孕检证明》,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办理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等。
三是生殖保健。免费为流动育龄妇女提供孕(环)情检查及生殖保健等服务,对施术对象开展随访跟踪,确保流动育龄群众享受到及时、优质、便捷的生殖保健服务。
四是避孕药具发放。在流动人口聚居地设立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和安装自动发放机,对采取避孕措施失败而意外妊娠并终止妊娠的,免费提供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