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电力、天然气价格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天然气门站价格,变相提高居民和企业生产用气价格,买空卖空等违纪违法行为。(2)对银行机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予以查处。取消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担保、评估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3)开展行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重点对煤炭、金融、质检等行业及其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进行清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