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华蓥市规范贫困村第一书记管理

2015-11-03 09:21 广安日报 A+ A-

  近日,华蓥市出台《贫困村第一书记管理办法(试行)》,对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职责、推荐选派、日常管理、待遇保障、考核激励、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适用于华蓥选派到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村任职的第一书记,规定贫困村第一书记任期两年,两年一轮换,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要求任职期间与派出单位工作完全脱钩,党组织关系转到村,在村工作时间不低于每月工作日总数的2/3(16天)。

  《办法》还对贫困村第一书记落实了经费保障,市财政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安排专项办公经费到村,同时按每人每月1200元标准安排预算生活等综合补助经费。

 

 

[责任编辑:毛青青]
分享到:
资讯 区域 市州 读报 互联网 交通 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