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硬件建设。在积极争取中、省、市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广泛动员社会捐赠,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充分利用村小等闲置国有资产,改扩新建敬老院,增加集中供养床位,力争2015年底全区所有敬老院都达到一星级以上标准。
(二)配强管服力量。建立养老机构院长资质培训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按照省定1︰10标准,选配负责任、有爱心、懂管理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将其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加强敬老院管理的检查、指导和考核,提升管理和服务质量,杜绝管理漏洞。
(三)保障运行经费。建立和完善“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五保”对象不低于该区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敬老院运行经费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