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台财税、金融、用地、人才引进和培养等系列优惠措施,支持鼓励企业或个人进行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二是大力实施“两园区一中心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 农业科技园区、前锋区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小微型科技企业孵化中心、科技开发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完善研发设计、技术中介及推广、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专业技术等科技服务体系。
三是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推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升产业创新发展水平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四是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到2020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家、新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