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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高兴镇依法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工作

2016-06-07 15:03 广安日报 A+ A-

  近年来,高兴镇根据各村(居)情况和特点,采取分类指导、一村一议的办法,制定符合本村村情、群众易于接受和自觉遵守的村规民约。

  该镇各村(居)按照“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评议”的原则,建立了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把民政、计生、财政等村务方面的民主权利交给群众,对村级事务、账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形成了“村(居)党支部为领导、村(居)民委员会为主体、村(居)民小组具体实施”的村(居)民自治工作网络,充分调动了广大在家党员和村(居)民代表参与村(社)公共事务管理、带头促进村(社)和谐稳定的积极性。

  目前,高兴镇各村(居)已基本形成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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