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政策保障体系化。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逐步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健全低保办事流程,及时解决困难群众各类社会救助诉求。
二是加强对象认定透明化。严格执行申请、审核、审批等各个环节的操作程序,对提出申请的家庭均要求上户调查,对调查不细致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不予受理,对基层上报的审核结果未进行认真抽查的不予审批。
三是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以每季度定期入户核查、随时抽查为主,年度审查为补充,全面及时掌握保障对象的收入变化情况;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在每个村和社区设立公开公示栏,城乡低保全部实行长期公示,确保保障对象能进能出,保障标准可升可降。
1-5月,全县共纳入农村低保45910户48321人,累计支出保障资金2611.05万元;城市低保对象19179户21588人,累计支出保障资金2429.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