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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四举措”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2016-06-13 18:09 广安区政府办 A+ A-

  6月13日,从广安区城乡医保局获悉,为防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流失,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广安区城乡居保局于今年5-6月采取多种方式对全区12.11万名待遇领取人员进行2016年度资格认证工作。

  一是由乡镇(街道)集中认证。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到各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辖区内所有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认证,明确集中认证时间和认证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认证工作纪律,对乱报、瞒报、错报、漏报等现象,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二是区城乡居保局现场认证。根据工作实际,区城乡居保局抽取业务骨干对大安和大龙两个乡镇7899名待遇领取人员进行现场认证,制定专项认证工作方案,对现场认证人员、时间、地点进行详细地安排部署,确保现场认证取得实效。

  三是抽查认证结果。结合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在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的同时,分别在每个乡镇(街道)抽查2-4个村(社区)由区城乡居保局进行认证,并与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上报的结果进行比对,提高认证工作的准确性。

  四是针对长期居住在城区而户籍在乡镇的这部分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区城乡居保局就近进行认证,及大地方便了群众,减少了群众跑路。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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