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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通江县法院对医疗纠纷问题提出对策

2015-07-14 12:33  巴中日报

    原标题:对医疗纠纷问题提出对策——来源:巴中日报

    日前,通江县法院就近年来审结的医疗纠纷案件进行调查分析,对当前医疗纠纷的特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并提出对策。

?一是将医患关系界定为民事法律关系。医院与患者不存在隶属关系,即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所以医患关系不是行政法律关系。医患之间在治疗与被治疗的过程中,患者支付费用,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双方地位是平等的。所以,将医患关系界定为民事法律关系更符合我国的实际。二是举证责任的分配应体现公平原则。建议对侵权行为与过错的举证责任由医院承担,对损害后果及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由患者承担。这样既有利于在举证责任上体现公平原则,又有利于提高审理效率。三是严格对医疗鉴定的证据进行审查与判断。医疗纠纷案件,一般时间跨度大、证据容易灭失。因此,对证据的审查与判断非常重要。不能仅仅凭医疗鉴定的证据就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审理中应严格审查判断医疗鉴定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并就损害后果、致害原因、因果关系、医疗操作规程、诉讼时效等方面综合认定案件事实。

[责任编辑: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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