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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出台依法治市评价标准和评估办法

2015-10-08 14:11  巴中日报
    原标题:依法治市有了精细“度量衡”——来源:巴中日报

    2013年1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法治巴中建设的意见》
 
    2014年12月26日,市委三届九次全会通过《中共巴中市委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决定》
 
    2015年3月巴中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印发《巴中市依法治市指标体系》
 
    2015年9月24日,颁布实施《巴中市依法治市评价标准(试行)》(简称《评价标准》)和《巴中市法治建设状况评估办法(试行)》(简称《评估办法》)
 
    《巴中市依法治市评价标准(试行)》(简称《评价标准》)和《巴中市法治建设状况评估办法(试行)》(简称《评估办法》),已于9月24日颁布实施。9月30日,记者就文件出台的背景、意义采访了市依法治市办相关负责人。
 
    背景意义
 
    自2013年1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法治巴中建设的意见》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紧扣巴中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步入了纵深推进阶段。厉行法治成为共识、“十大行动”深入推进、法治良序逐步建立……
 
    虽有成绩,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法治建设还处在基础阶段,推进法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还很有一段距离,特别是让法治信仰、法治精神植根于每位公民内心深处、外化为自觉行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基于这样的背景,根据《中共巴中市委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巴中的决定》(简称《决定》)和《巴中市依法治市指标体系(试行)》(简称《指标体系》),再结合《四川省依法治省评价标准(试行)》,我市依法治市的《评价标准》和《评估办法》应运而生。
 
    “《决定》和《指标体系》是依法治市的总划和总纲,《评价标准》、《评估办法》是推动前两者落地见效的制度保障。”市依法治市办负责人特别强调,《指标体系》是引领法治建设的长效指标,《评价标准》是对指标体系重点部位和关键节点实现程度的基本度量。也就是说,《评价标准》是给《指标体系》这个依法治市度量衡划上具体刻度。
[责任编辑: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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