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纸民约 约出好风气——来源:巴中日报
恩阳区明阳镇高店子村《村规民约》出台一年了,现在村里的风气如何?村民素质是否有提升?近日,记者来到该村,通过见闻的几件小事感受到一股清新的村风民风扑面而来。
故事一:“曝光栏”的名字少了
在村委的村务公开栏上,记者看到,高店子村专门留出了一块作为“曝光栏”,里面的内容却空空如也。“设立曝光栏,主要是对村民不讲卫生、不遵守公共秩序等行为进行约束,村卫生监督员三次督促整改没有到位,就要在‘曝光栏’曝光。”该村支部书记董仕勇告诉记者,“在曝光栏上,会将村民的姓名、不文明行为全部列出,并责令他们在相应的时间期限内整改。”
据介绍,在《村规民约》推行之初,“曝光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那时候,整整一栏都是村民的名字。毕竟大家还是有自尊心,看到自己的名字被曝光,还是觉得不好意思。”董仕勇说,“曝光了几次,村里的不文明行为减少了很多,家家户户房前屋后都干净整洁。村卫生监督员一旦发现有问题就会提醒村民,他们立马就整改了。所以,出现在‘曝光栏’上的名字越来越少。”
故事二:偷瓜果的不再是本村人
高店子村是产业发展大村,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社就有6个。蔬菜瓜果、药材、花卉种植面积广。一到收获季节,瓜肥果硕尤为喜人。但问题也随之而来了,不少村民起了偷盗之心,趁夜深人静或无人时,常常偷摘瓜果堆在自己家中。这让不少业主和村委很是头疼。
如何才能制止村民偷盗的行为呢?在制定《村规民约》征求村民意见时,这个问题被作为重点整改,提了出来。“一些村民对于业主在村里发展产业的意义不是很不明白,产业发展好了,村民的收入才高,看似是偷了业主的瓜果,其实损害的是自己的利益。”董仕勇说,“在澄清利弊后,不少村民主动表态,要约束这种偷盗的行为。”所以在《村规民约》中明确规定了,不得有损产业业主的任何财物,否则将在土地租金或劳务工资中扣除,如有偷盗行为,照价赔偿,并处罚款200—500元,视其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晓锋]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