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农业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在全县乡镇和社区建立电商综合服务站(点),构建高速畅通、服务便捷的宽带网络服务体系。
落实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回乡创业人员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等费用;对农民工返乡创办企业在3-5年内暂不收税,或先免后征,或部分返还;凡吸纳农村35岁以上富余劳动力、失地农民等就业的按规定享受税费、信贷、补贴等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
加大信贷支持。提高信贷额度为10万元;对于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为2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贷款;对已创办实体且难以找到反担保人的回乡创业者,经相关部门核实,由县上设立的创业分险基金承担风险或回乡创业基金担保。
提升创业能力。提供生产指导、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等项目,聘请各类专家近20 人,开展品牌培训225 人,劳动者技能培训 3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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