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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坚持“四个为主”推进易地扶贫搬迁

2016-06-16 13:22  南江县政府办

  整体统筹以县级为主。组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成立专门办公室,落实6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每月集中研究解决推动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实施以项目乡镇为主。项目乡镇承担主体责任,突出前期工作和后期安置两个重要环节,重点负责宣传发动、土地流转(落实用地)、项目前期等工作。在前期阶段,项目乡镇根据农户申请,具体负责规划、设计和预算,预算审定后,交由平台公司建设。

  工程建设以平台公司为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政府授权春晖土地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鼎丰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管理单位和实施主体,由鼎丰国投作为农发行前期已到位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8亿元项目实施主体;其余纳入规划的集镇安置区、中心村(聚居点)由春晖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承接省国农公司项目资金。统规统建住房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由县平台公司负责建设,不计入建房搬迁户成本。

  搬迁方式以群众为主。采取“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尊重群众确定搬迁方式。住房建设主要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联建、统规自建”三种方式,靠近城镇、旅游带、重要节点的安置住房,原则上实行统规统建。允许部分农户统规联建和统规自建。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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