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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山新居”突出“三不建”

2016-07-12 12:34  巴中日报
    原标题:我市“巴山新居”突出“三不建”——来源:巴中日报

    告别破旧、低矮、潮湿的土墙房,住上亮堂的新房、过上新生活,是大巴山贫困群众最急迫的愿望。但农村建房动辄就要花二三十万,让不少农民住不起新房。
 
    为了改变“打工几十年,就为一幢房”的尴尬局面,我市大力实施“巴山新居”建设,捆绑使用财政政策、国土三大政策,降低农民建房成本。今年,我市又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推进“巴山新居”建设中探索出“不建超标房、不建豪华房、不建空置房”的“三不”政策,有效防止了农村因房致贫、因房返贫。
 
    不建超标房 人均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
 
    走进恩阳区观音井镇万寿村,正在建修的一幢幢白墙青瓦独栋小别墅映入眼帘,6米宽的柏油路和5.5米宽的水泥路将整个万寿村环抱。村道两旁栽植的彩林长出了新叶,不远处的万寿湖边一排排柳树随风摇曳。
 
    “我们村里每家每户的建房面积按照人头来算,最低户型面积50平方米,最高户型面积150平方米。”村主任王学伟介绍,建房的面积标准是在充分考虑村民收入的基础上制定的,确保村民不因建大房而增加资金压力。据了解,该村属于2016年拟“摘帽”贫困村,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6户222人,通过易地搬迁住上新房子的贫困户有37户150人。该村严格按照易地搬迁户人均25平方米标准进行规划设计,附属设施建设标准为户均不超过30平方米。
 
    不仅仅是万寿村,市统筹委工作人员介绍,我市近日出台《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要求贫困村建房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执行)、户均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建设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建房面积(含附属设施)标准:2人户不超过80平方米、3人户不超过100平方米、4人户不超过110平方米、5人户不超过125平方米、6人以上(含6人)户不超过150平方米。
 
    同时,对有后续建房需要的,可以采取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等办法,由搬迁对象稳定脱贫后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决定是否扩建。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未验收销号、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
 
    不建豪华房 简单大气实用为原则
 
    南江县高塔乡高家河聚居点,一排排青瓦白墙木栏杆、宽敞明亮的新居拔地而起,新房内人畜分离;室外的广场、花园、健身器材、太阳能路灯等配套基础设施一应俱全。
 
    “我每天都要来看看自家新房的建设进度,房子既美观大气又实用,期待早日完工。”贫困户赵显海即将搬进145平方米的小洋楼,对于他来说,除了有住进新房的兴奋,最高兴的是只用自筹9500元资金减轻了不少经济压力。
 
    “政府补贴是主要的资金来源,但建房过程中严格控制成本,尽可能减少贫困户自筹资金,严防因建房债台高筑也是建设新居的重要举措。”市统筹委负责人介绍,跟高家河一样,全市各地“巴山新居”建设均坚持不建豪华房,以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质量安全为前提,着力解决贫困户有房住的目标,不盲目追求“高大上”,而是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建房,量力而行,量入为出。
[责任编辑:晓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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