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巴州区加强医务人员进修学习规范化管理——来源:巴中日报
针对基层医疗单位业务需求和医务人员学习愿望,近日,巴州区卫生计生局制发了《巴州区医疗卫生单位上派进修学习管理暂行办法》,就选送对象、上派单位、学习要求、经费补助、考核管理等具体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进修学习对象必须是本单位思想好、作风正、善学习、能实干、有担当的骨干技术人员和学术带头人。二是上派进修单位原则上坚持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含地名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本地或周边二级以上医院进修,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在本省内三级以上医院进修。三是加强进修人员规范化管理,凡上派进修人员必须与派出单位签订进修学习协议,明确学习要求和相关责任。并规定进修期满回原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未满5年的其进修学习费用一律由本人负责。四是建立激励机制,从2016年起,区卫生计生局按选送单位年度进修学习费用总额50%予以补助。五是将各医疗卫生单位上派进修学习作为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方式之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年终对上派进修的单位给予适当加分。对按时按质完成进修任务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由选送单位保证其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不受影响,奖励性绩效由选送单位自行制定,切实解除进修人员后顾之忧。
为发挥进修学习经费补助的激励作用,巴州区财政局、卫计局还进一步完善了专项资金纳入财政年初预算、年终选送单位按人头汇总上报、主管科室分项目严格审核、财务科按比例及时划拨的管理机制,确保进修学习专项补助用到人头、用到实处。
[责任编辑:晓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