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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外地女子背8个孩子组团盗窃 怎么罚

2013-08-29 15:11  法邦网

11名外地女子背8个孩子组团盗窃

11名外地女子背8个孩子组团盗窃,这个盗窃团伙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只不过因为这里多了孩子的成分,人们的同情心就会变得泛滥,现如今人们的盗窃手法越来越高明,悲哀的是孩子总会成为她们利用的对象,难道无知的童心就这么好使吗?

2013年8月27日,沈阳市大东区一家孕婴用品店遭遇11名女子“组团盗窃”,千余元商品丢失。让人痛心的是,这些女子背后还背着8个孩子!同样手法的盗窃案在沈阳不止这一次,之前曾有皮草店被盗。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被警方控制后,这些背孩子的女子并未慌张。

盗窃罪的处罚方法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多次窃取或者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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