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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婚前瞒妻买房 最终一无所有还得付近万元官司费(2)

2015-10-14 22:53  深窗网
 
  据了解,李女士与张先生离婚,双方约定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拆迁安置房归张先生所有,张先生则给李女士300万元。后发现离婚前,张先生已将房屋过户给孙子,并办理了公证。李女士认为张先生擅自处分共同财产,且隐瞒事实真相,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先生与李女士签订的财产约定协议,经公证后具备法律效力,被拆迁房屋为二人共同财产。张先生在明知安置房为夫妻共同财产情况下,未经同意擅自处分,侵犯了李女士的财产权利。且在离婚诉讼期间,刻意隐瞒共同财产状况,主观上存在明显恶意。同时,张先生的法定代理人在办理公证手续时,有意隐瞒婚姻状况,主观存有恶意。
 
  审理案件的法官表示,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张先生在明知未经李女士同意无权处分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情况下,仍然将房产过户给其孙子,并以欺瞒的方式办理该协议的公证,其行为已经构成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所以,法院判决其转移财产的协议无效。
 
  婚前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自然会牵扯到财产问题,通常人们一般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参考离婚财产分割案例。夫妻财产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多年,感情一般很深,即使离婚也有不得已的理由。这只是通常情况,但也有例外。比如在夫妻离婚时出现离婚财产转移的现象。近年来,在夫妻离婚案件中最难划分的不过财产和子女抚养权,时常因为这两项无法达成共识而引发离婚财产纠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财产怎么分、如何分配。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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