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吗 网友认为人死债灭(2)
2015-12-21 18:00 伊秀女性网
一边争论不休
不得不说,两位老夫妇替子还债的行为,在诚信危机凸显的今天,传递给了社会一种正能量。记者报道的字里行间也无不渗透着对老夫妇的赞赏。
新闻见诸报端后,不少网友留言,希望老人能早日还清欠款,过上平顺的日子。也有网友敬佩两位老人承受着丧子之痛,还不忘诚信做人。
不过,记者也发现,留言网友中,也有不少人是在用法律的视角观察分析,纷纷提出“子债不用父偿,无关道德”的言论。网友“摩登原始人111”刚刚表示“欠债还钱理所应当,子债父还值得称赞”,立即招来几位网友反驳——“谁说的子债父还?法律上没这一说。”“传统道德是父债子还。现代法治是人死债灭。”“从法律角度讲,父母继承儿子的债务大于遗产时,可以拒绝偿还。”
在今天的法治社会,真的像网友们说的那样,要变成“人死债灭”了吗?
法律剖析
债主只有权向欠债人索要债务
北京济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鸿江律师介绍说,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债务,在没有合同特别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债主只有权向欠债人索要,而无权向欠债人之外的其他人主张。
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因为与欠债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父母或子女就有还债的义务。所以,“子债父还、父债子还”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不过,赵律师说,从《继承法》的视角来看,也确实存在着涉及父债子还、子债父还的情形,同时,也有法定的尺度。
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负有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继承人实际获得的遗产价值为限。”
[责任编辑: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