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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吗 网友认为人死债灭(5)

2015-12-21 18:00  伊秀女性网
 
  拿赔款还债
 
  可能侵犯他人权益
 
  赵鸿江律师说,如果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属于工亡补偿或侵权赔偿时,李道生的近亲属均有权利获得和支配其获得的相应赔偿或补偿,李道生父母无权支配其他近亲属获得的部分钱款,也无权未经其他近亲属同意自行决定用死亡赔偿偿还李道生的欠债。特别是属于李道生未成年孩子的部分钱款及专属补偿,其监护人无权挪用于为李道生还债。
 
  如果赔偿是基于李道生的商业保险,要么由受益人支配,要么由继承人依法继承并自由处分。只有李道生的父母是受益人的情况下,他们才可以独自处分这份属于自己的赔款,否则他们都无权支配全部死亡赔偿金。
 
  赵鸿江律师说,虽然老夫妇不负有代替儿子还债的义务,但是他们体现了诚实信用的优良品质,值得称赞。法律规定有时看上去不近人情,但我们今天生活在法治社会,就应当用法律的视角理性看待问题,用合法合理的方式处理问题,这样才是对生者和逝者最大的负责。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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