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这个补偿的标准,因为不具备强制性,所以这次规定也明确了承运人应当制定并且公布这个运输总条件,包括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对这个规定的细节怎么来看待?这个补偿的标准会不会做出一些改变?
陈音江:确实,在好几年前中消协就要求航班公司公布航班延误赔偿的方案,但是航空公司确实一直没有做出任何动静,这次规定明确要求航空公司制定并公布赔偿的方案,而且明确要求方案里包括补偿条件标准和方式这些内容。从这点来说,起码是确定你必须做这个事,但是这里也有一点遗憾,至于什么时候出来,这个时间表没有给出来,可能在最后的落实上还要拭目以待。
经济之声:消费者如果遇到飞机晚点的问题,怎么来理性应对,适度维权,二位有什么样的建议?
陈音江:一旦遇到了飞机晚点,经过漫长等待,产生一种不耐烦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还是希望大家能够理性维权。另外如说你确实觉得航空公司存在过错,消费者要遇到实在是不满意的情况,当时又无法得到解决,建议大家还是尽量保存好证据,想办法先解决行程问题,回去之后在找有关部门投诉解决,千万不要在现场做出过激的行为。
胡钢:民航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行业,消费者在维权的时候千万要注意,比如影响登机口、霸占飞机或者影响机场,或者影响类似的跑道等控制区域,影响相关秩序的行为都可能被罚款拘留,乃至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建议如果出现了相关的纠纷,和航空公司人员过多激烈的争吵式的维权完全不可取,建议直接拨打航空公司本身公布的相关总部的电话,也可以向当地的地区民航管理机关进行投诉,也可以向中国民航消费者事务中心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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