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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农业经营主体 看安徽如何“统”(3)

2013-02-12 21:51  川北在线编辑部

  “在我县南部山区,就出现了亩均收入与流转后耕地面积呈负相关的情况,主要因为当地是丘陵山区,农作物以经济果林为主,由于山区地势崎岖,转入土地难以成片,加大了管理难度。同时,果树产量与田间管理密切相关,日常照管需要大量劳动力,土地面积越大,管理难度也越大,甚至有可能耽误农时。”邓本宜说。

  “从精耕细作角度来说,家庭是最好的经营形式。”胡桂芳说,土地规模化只是规模化生产环节之一,农业生产的产前、产后和产中等重要环节的规模化也称作规模化经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核心是实现各种生产要素的协同效应,所以不能盲目追求规模,有规模不等于有效率,规模经营也并不一定产生规模经济。如果缺乏必要的自然、经济、社会和技术基础,一味追求规模很有可能使农业生产的成本超过收益。

  “中间环节的规模经营是我们的培养重点,我县的白湖植保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我们测算过,每亩水稻农户自己防治需要成本100元左右,通过合作社统防统治每亩成本为70—80元,亩节约成本20—30元。合作社统一防治效果普遍提高,覆盖率达95%以上,比农民自行防治提高6%—18%;有效率在85%以上,比农民自行防治提高6%—25%。此外,与传统一家一户防治相比,植保队集中防治一季稻或双季稻虫害平均只需6次,农民自行防治则需8—9次,平均减少2—3次的用药。”邓本宜说,在防治中,可根据病虫害发生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用药,可有效控制高毒、高残留以及剧毒农药应用,从而减少一家一户防治用药的杂乱现象,大大降低了农药残留和农业环境污染。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家庭经营+合作组织+社会化服务”正成为重要形式,围绕这些主体,在安徽,如何创新社会化服务新机制成为地方政府着力点。

  “2010年8月,宿州市埇桥区被农业部批准为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1年11月,宿州市被农业部批准为第一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现在我们就干两件事,一方面着力培养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另一方面,要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为农民提供全方位、低成本、便利、高效的生产经营服务。”安徽宿州市委书记李宏鸣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

  日前刚刚出台的安徽“一号文件”规定,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从市场准入、税费减免、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经营性组织参与良种示范、农机作业、沼气维护、统防统治、产品营销、农资配送等服务。支持引导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涉农企业等参与公益性服务。建设乡村综合服务中心和农技专家大院,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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