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评论员林小明
近日,有网友拍到一辆陕西警车停在云南某景区内,立刻在网上引来“围观”。经陕西镇巴县相关部门调查发现,该县盐场派出所所长谭某在公休假期携妻驾公车旅游,违反了警车的使用规定。8月16日,镇巴县政法委决定,免去谭某盐场派出所所长职务,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8月23日《中国青年报》)
当网友质疑这些处罚较轻时,当地给出的回答却是“干部培养不易”。这就更让人不淡定了,因为这样的潜台词即为,官方会为违规者兜底撑腰的。这种变相的纵容,或许正是公车私用屡禁不绝的原因之一。当违规成本如此之低廉,却要让人自觉地遵从规矩,显然有点自欺欺人。毕竟,没有制度约束和强力惩处的监管,要让原本自利的人性违背本真,那么自觉者不是圣人,就或是傻子。
与其给予这样不痛不痒的处理,其实还不如不处理。原因很简单,古人云:赏小以立信,罚上以立威。当地错失罚上立威的机会时,还以让人瞠目结舌的作为,让执法部门的公信力进一步被消费,而公权部门应有的形象,就这样不经意地遭到了抹黑。更难以挽救的是,这样的处罚似乎暗合了民众的臆想,为大众的不信任给出了注脚。这种恶性循环的结果可能演变为:无论公权部门说什么信什么,反正我都不信。
各种乱象的背后,主要在于公权部门要么不作为,要么敷衍塞责的乱作为。遵从基本的法规,仍是人们在追求的朴素正义。就这起公车私用事件而言,或许人们要求的并非严惩,而是有理有据的适格处罚。正人先正己,当标准被执法者随意逾越或轻易更改时,对规则和公信力的伤害更甚。
不中听的“干部培养不易”说辞,或许真实反映了当地状况,以及相关领导的心声。但却不应以此为由,对规则进行肆意破坏。原因同样很简单,“培养不易”也不应凌驾规则之上。再说了,这很容易让人怀疑且引申:原来对“公车私用”明知故犯,也是培养的结果啊。常识告诉人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要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法律的自觉遵从,应高于人情考量以及现实变通,这是常识也是红线。
陕西镇巴县现在对此事的处理,显然还不如不处理,因为它坐实了民众的猜想,并且让这种不信任获得了蔓延的环境,对正义和未来的伤害,已超越了公车私用本身。要么装聋作哑不处理,要么严格依法处理,没有骑墙的可能和钻空子的余地,这是当地必须搞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