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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斌:城管不要急于改变形象

2012-12-07 22:22  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12月4日,陕西商洛,23名城管在一家饭店门口散发宣传单并齐喊“饭店没有交垃圾处理费”。同时,饭店门口也被执法车堵住。城管称这样是让人知道饭店没有交垃圾费,要给饭店造成影响、施压。垃圾处理收费中心则称,城管工资和垃圾处理费挂钩,收不到钱工资会受影响。(12月6日新华网)
  城管“强制执法”,小贩“乱设摊点”已经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和谐音符。近年来,关于城管和商贩之间发生肢体冲撞、甚至伤害的负面新闻屡屡见诸报端,严重影响了城管的形象。在公众的眼中,城管和小商贩犹如“猫和老鼠”,成为相互对立的角色。虽然城管手中拥有诸多权力,但由于城管法律地位的模糊性,执法对象大多是社会弱势群体,公众对弱势群体的同情,明显大于对城管执法的理解。
  或许是出于改善城管形象的考虑,各地城管对执法方式进行了探索和创新。仅武汉一地,城管就创造了“眼神执法”、“献花式执法”、“静默队列式执法” “举牌式执法”等多种执法方法。杭州闸弄口街道城管创造了“嵌入式执法”,南京某街道城管创造了“围观式执法”,苏州城管创造了“家政式执法”,上海闸北城管创造的“包容式执法”,广州城管创造了“劝导式执法”,山东省滕州市城管创造了“说理式”执法。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各地城管对于执法方式的探索,虽有积极意义,依然难逃病急乱投医的嫌疑。
  前些年,网上曝出由北京市城管执法局与北京市市政管委培训中心成立的城管培训教材课题研发组编写的城管培训教材。这本名为《城管执法操作实务》的“牛”书,竟然公开教导城管人员如何“打人不见血”,在反暴力抗法时“注意要使相对人的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不能轻易放过相对人,要把相对人带上执法车,扭送公安机关,或带回队部”。最近,有媒体披露甘肃省政府法制办与清华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共同草拟的《甘肃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指南(草案)》,再次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公众对该《指南》中的“身体强制力”提出质疑。上述两个关于城管执法“指南”的编写者用心良苦,可见一斑。
  由此不难看出,城管的形象问题,根子出在城管观念上。在北京《城管执法操作实务》、《甘肃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指南(草案)》这样的“牛”书指导下,城管形象想不坏也很困难。
  因此,要重塑城管形象,必须从改变城管观念做起。有句老话,管理就是服务。城管的重点当然是管,但这并不代表城管不要服务。面对为生计奔波的弱势群体,城管部门应当换位思考,理解百姓疾苦,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给予他们合情合理合法的生存空间。我们欣喜地看到,山东威海城管推行的“帮扶式执法”,安徽池州城管推行的“服务式执法”,这样的创新执法方式,算是基本对路。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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