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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洪华:信用联社的领导必须讲信用

2013-08-04 10:40  本站原创
    近日河南省许昌市许昌县农村信用联社的相关工作人员的以举报材料的形式举报该信用联社的理事长许俊在今年二三月份“一次性报销了90.71万元的买酒钱”,举报中还称其设计违规招标等做法(8月3日 汉网)

    虽然目前我们有的仅仅是举报情况,具体事件是否属实在有待相关部门做出调查,公布结果才能知晓。但是举报信竟然是从该单位职工联合发出,那么笔者还是觉得“无风不起浪”。虽然这样也只能是一种揣测,但是不管结果如何,笔者认为信用社领导必须讲信用。

    对党国的信用,信用就是忠诚。组织把你安排到一定的职位上,那是组织对你的培养和信任。忠诚就是你对党国的回报,忠诚也是一种信仰,更是一种精神食粮,党员干部最大的忠诚莫过于其位谋其政,就是立足自己岗位,按照职责要求,办好事情,做好工作。只有脚踏实地、勤勤恳恳才是对党和国家最好的回报,才能不辜负党和国家的培养。
对人民的信用,信用就是责任。每个岗位都有相应的工作职责,也就是有了肩上的责任,而且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理所应当回归于人民。正确运用手中权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就是最好的回归,就是最大的责任,当然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党员干部要时刻明确自己的责任,找准自己的身份,树立正确的观念,把责任贯穿于工作的始终。

    对法律的信用,信用就是守纪。一个信用社的理事长,作为管钱的大管家,天天和巨额金钱打交道,确实需要承受巨大的诱惑,但是在承受诱惑的同时也需要警惕法律的底线。“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切的不义之财只能让你心不安,而且走上罪恶的深渊。党员干部就是要严守纪律、遵守法律,需要经得住诱惑,做一位问心无愧的好干部。(川北在线  特约评论员郑洪华)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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