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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中一剑:纠“四风”再亮剑,让违纪者无处可逃

2013-10-21 18:30  自媒体
    近日,重庆市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涉及大操大办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公款旅游、上班期间外出赌博等问题。(10月21日《重庆日报》)

    这6起案例分别是:城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大操大办其子婚礼等问题;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大足区招商局违规发放福利和局领导及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赌博问题;丰都县十直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违规大操大办问题;璧山县梅江小学公款旅游问题;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沙子镇统战委员违反工作纪律并参与赌博问题。

  毋庸置疑,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的通报再一次证明了反对“四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让我们更清楚的看到在个别党组织和少数党员干部身上,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仍然苟延残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尚未销声匿迹。在中央提出“简政放权”,力促改革的时代背景下,由这“四风”滋生的脱离群众的危险就是最大的危险,这种危险不但会间离党群、干群关系,更会窃取改革红利、压缩改革空间、动摇执政之基。

  这6起涉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表明重庆市纪委将纠正“四风”进行到底的决心。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契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工作,集中解决“四风”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规定的刚性约束,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虽然我们期望多出一些诸如兰辉、王加林、菊美多吉等正面典型的好干部,但是也应正确对待上述“反面典型”,通过反面典型我们可以反观自己在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不足,从而主动地避免此类事件在自己身上发生。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学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注意自己的身份和影响,在决定做每一件事时须谨慎,因为监督无处不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学会“低调做人,高调做事”,任何时刻都不要忘记自己公仆的身份。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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