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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锋:选拔好干部要有规范的制度保障

2013-10-25 07:03  自媒体
     江西省将集中1个多月时间,突出重点,着力整治八个方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一是违规破格提拔干部问题;二是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三是突击提拔调整干部问题;四是干部“带病提拔、重用”问题;五是“买官卖官”行为;六是弄虚作假谋取职务职级问题;七是违规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问题;八是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其他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10月23日人民网)
 
       近年来,中央相继发布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制度、条例和规定,有关法律法规也不断健全和完善,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违规破格提拔干部、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背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原则、败坏党风政风、侵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此次,江西省将集中1个多月时间,突出重点,着力整治八个方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就是向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亮剑”。
 
       如何选拔好干部?笔者认为,选拔好干部要有制度保障,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严格按制度办事。一方面,各级各部门在选拔任用干部时,“破格”不能“出格”,保证程序正义尤其重要,在干部选拔过程中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绝不“降格”以求。对于搞一些不正当的派别活动,看“山头”,拉帮结派,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止和纠正。也正因为如此, 总书记强调要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坚决不放过,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程序要严。
 
       另一方面,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和稳定性。特别是在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上,也只有制度保障才能促使在职干部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奋发、乐观向上的良好精神状态。因此,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就需要形成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从制度上保障发现、推荐 干部的广泛性,展示才华、脱颖而出的公平性,使用、提拔 干部的公开性,培养选拔干部工作的连续性和经常性,从而畅通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渠道。同时,还要形成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从制度上保障对干部德才表现的科学考评,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准确依据,形成 干部用在其时、用得其所、用尽其才的良好局面。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要有规范的制度保障,坚守组工“生命线”,就一定能把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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