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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扶摔倒中年女子遭訛 义举遭遇不道德的“诬陷”

2013-12-03 12:27  未知

 

    国际在线消息:2013年12月2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北京朝阳区香河园路与左家庄东街路口,一名东北口音女子在经过一个骑车老外旁边时突然摔倒,随即瘫软倒地不起。外国小伙下车急忙搀扶女子,却被女子一把揪住,自称被老外撞到腿部受伤无法行走,需要该老外负责。外国小伙大惊失色,却被女子死死拖住。在争执中女子行走正常无恙,并死命撕扯外国小伙,造成其衣服被撕烂。随后该女子死命抱住了男子所骑车不撒手。

    事故造成现场交通拥堵一个多小时,女子多次瘫软抽搐,坚称被外国小伙撞倒并让其负责,外国小伙被急哭。事发不久警方赶到现场,双方前往煤炭总医院。经医生检查、X光拍摄后诊断该女子并未受伤。女子随即再度瘫软大呼难受。最后在双方调解下,外国小伙不得不给付1800元“医药费”,女子方才作罢自行离开。

    如此见义勇为反被讹诈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见诸报端,在利益的驱动下,道德的缺位一次次让挺身而出的英雄寒心。社会需要美德,社会公平正义永远离不了道德的力量。而时下,道德的义举屡屡遭遇不道德的“诬陷”,无数的现实案例诱导着足以影响一个社会的负面情绪。而由此引发的是社会道德的集体退化,极端的个例,具有相当强烈的辐射性,从个体的迷惘到群体的担忧,最终影响着大众的社会行为。

    笔者以为,见义勇为英雄的善举不容诬陷。这是因为讹诈见义勇为的英雄首先是一种犯罪。唐《永徽律》规定:“诸诬告人者,各反坐。即纠弹之官,挟私弹事不实者,亦如之。”诬告,虽不一定“反坐”,但一定要受到教育和惩罚。面对城市中来来往往的陌生人,除了法律的监控之外,我们需要以涵盖公民素质、公民精神等在内的契约理性来维持与他人、与社会的交往,履行社会责任。“济危扶困”和见义勇为成为稀缺品,相对应的表象是道德的沦落,而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公民契约理性力量薄弱导致的社会信任纽带断裂。信任的断裂,加剧了道德的沦落,不敢伸手的道德恐惧正是一种社会信任危机的阵痛,对此进行泛泛地道德倡导于事无补,当务之急的是如何让公民精神尽快成长起来,修补起那一条社会信任的纽带,才能实现根本上的道德救赎。(李淑欣)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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