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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过青岚:能“为民做主”才是真正的“父母官”

2013-12-04 23:39  川北在线
    新华网北京11月27日电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报道,习近平给市、县委书记们念了一副对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饭,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新华网》,11月27日)
 
   一直以来,省市县各级地方官员一直都有着“父母官”的别称,那什么是“父母官”呢?西汉的召信臣、东汉的杜诗都在地 方为官时深受百姓爱戴,在封建社会,父母是子女的主宰,同时父母又最疼爱自己的子女,所以父母官就兼具了领导与爱护的两种特点,一个好的地方官应该像爱护子女一样爱护百姓,这就是“爱民如子”,当百姓的权利受到伤害时,官员理应加以维护,这就是“为民做主”。因此所谓的“父母官”其实是百姓对地方官员的一种赞誉。
 
   现如今,政府作为民众各自拿出部分个人权利汇集而成用来处理公共事务的族群共同体,官员作为政府的雇员为政府工作、群众服务。但有部分官员却迷信于手中的权力,将权力视为私有物,严于管理,疏于服务,在日常群众工作中总是摆出一副“严父”的嘴脸,以管理者自居,无形中将官员和群众对立起来,造成了现今干群关系紧张的局面。那如何才能当好一个“父母官”呢?笔者窃以为,只要始终保持着队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放下架子,俯下身子”,主动去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把群众当成“老板”,自己就是为群众服务的“打工仔”,把群众愿意不愿意作为工作的起点,把群众支持不支持作为工作的重点,实现“替民做主”到“为民请命”的转变,以一个“对话者”的身份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去倾听和了解群众的心声,要真心实意为百姓着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打牢服务意识基础,以人民的满意度为标尺,才能促进干群关系的和谐,做让人民认可,群众满意的“父母官”。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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