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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伟:通江法院“五个一”深入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

2014-02-27 20:18  川北在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平安通江”“法治通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江法院在社会综治宣传月“五个一”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

    (一)、刑庭选取一个典型案例,到案发地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是党领导人民依法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重要渠道和有效手段,必须摆到社会建设的整体格局中来谋划,刑庭选取一个可以公开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在案发地进行开庭审理,通过依法公正审判刑事案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有效震慑和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各基层法庭选取一个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到乡镇巡回审理。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最大限度的接近当事人生产生活的环境、节约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各基层法庭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一次巡回审理,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等偏远地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三)、社区法官进行一次法律宣传。社区法官深入街道、社区进行法律宣传,接受群众法律咨询,为社区居民解答他们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最大程度的减少矛盾纠纷。并在社区增设法制宣传栏,向群众公布基本诉讼知识,免费发放当事人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文书样式,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正当的程序和渠道,依法有序地表达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法制副校长到学校上一堂法制课。我院法制副校长深入到县各中学和各乡镇学校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讲座。通过剖析典型案件、分析未成年人心理进行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及时和师生们沟通、反馈意见,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自我保护能力,预防犯罪,创建和谐平安学校。

    (五)、举行一次对法院满意度问卷调查。我院利用宣传月举行一次对法院满意度问卷调查,切实了解人民群众对我院工作的满意程度和意见,促进我院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水平、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需求。

    作者  周伟
    稿源  通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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