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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伟:当事人远在大洋彼岸 通江法院跨洋QQ视屏调解离婚

2014-03-01 18:50  本地宝
    2月27日,通江法院借助网络技术—QQ视频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了三天时间。

    原告胡某和被告娄某(女)均系四川省通江县诺江镇人,原、被告于2013年2月中旬经人介绍认识,并于2013年5月7日登记结婚。由于原被告双方认识时间较短,夫妻感情基础较差,性格不合,时常发生争执。被告于2013年7月上旬离家出走,现于美国纽约州法拉盛区居住。

    胡某于2014年2月24日向通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与妻子娄某离婚。通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后,得知被告娄某在美国纽约务工,并与其兄长通过QQ联系,审判员向导副庭长迅速组织调解,被告娄某兄长到庭参加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被告兄长通过法院电脑QQ联系到被告,双方当事人确认对方身份后,被告娄某表示婚后无子女、无共同财产与债券债务,法律文书亦委托其兄代收,愿意与原告胡某离婚,其婚前物品有一个LV手提包,一个LV钱包,一本相册,希望原告返还。经审判员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离婚,原告返还被告婚前财产。

    用QQ视频方式调解既克服了以电话方式调解不能确认对方身份的不足,又克服了达成调解协议后以传真方式让对方签名而无法确认签名真实性的漏洞。利用网络平台调解婚姻案件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麻烦,降低了诉讼成本,方便了当事人,而且提高了办案效率。

   作者:周伟
   稿源:通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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