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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效力源自合理合法

2015-08-06 14:04  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文/刀弓车
 
  据四川日报8月6日报道,日前,中共通江县委办公室、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一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通知除了对国家公职人员操持、参加酒席进行规范以外,还对农村和城镇居民允许举办的酒席范围进行了界定,只规定了可以操办的酒席是婚嫁酒、丧事酒和寿酒等三类,而办寿酒则要求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每间隔10年可操办一次,意味着60大寿将无缘办酒庆贺;除此三类之外,升学、满月等则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通知对操办酒席规范力度很大,对其是否具有可执行力,引发了媒体关注和网友热议。
 
  下面我们来收集整理一下。
 
  正方观点:该规定非常好,应该认真执行。现在有些地方酒席风太盛,应该大力治理。一是各种办酒的明目太多了,如婚嫁、丧葬、寿诞、乔迁、升学、满月、参军、开业、钉门、立碑、过关、谢师……简直多得数不过来。二是人情天天见涨,来500,往就要600了……且根本停不下来。三是存在大量的铺张浪费现象。这样下去,老百姓只会“越办越穷”,因为钱都花到了宴席上,被吃掉和浪费掉了。
 
  反方观点:这个通知规定得太死、太细,申报程序太多、门槛太高,甚至有些地方明显不合理,估计难执行。
 
  当然还有观点更是质疑这个通知是否侵犯了人民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各种理由操办酒席,借以敛财,助长歪风,显然该禁该管。不过,对普通群众因婚丧嫁娶庆寿而操办酒席,也设置苛刻的要求,这恐怕让人难以接受。政府的手是不是伸得太长了?
 
  我们认为,中共通江县委、通江县人民政府想通过禁令的形式来刹住国家公职人员借操办酒席来敛财、普通群众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这两股歪风,出发点肯定是好的。但是我们要依法行政。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该管的又该如何管,是一刀切,还是区别对待,是一纸禁令,还是分类引导?这些都是值得好好研究的问题。要想提高公文效力,仅仅靠提高发文的行政级别显然是不够的了。必须提高它的科学性,做到既要合法,又要合理,既直指陈规陋俗,又要遵从公序良俗。我们希望通江县以及全国其它类似地方能通过科学立规、依法行政来解决此类问题。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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