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有形的行为规范培育无形的价值观
王 红 峰
当前,全国各地正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让“看不见、摸不着”的价值观,如一颗种子般,培育生长、深植人心?笔者认为,需要以有形的行为规范来培育无形的价值观,以切实有效的“硬举措”来完成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软任务”。
最近,黄岩区老龄委在这方面进行了探索,拟订了《子女敬老爱老行为规范》、《学生敬老爱老行为规范》、《公务人员敬老爱老行为规范》,如在《子女敬老爱老行为规范》中,对子女敬老爱老、孝敬父母提出了物质上敬老、精神上悦老、生活上养老、保障上助老等四方面具体要求。在物质上敬老方面,要求子女明确赡养标准,保证老人吃穿无忧,为老人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在重大节日和老人生日时,给予庆祝和生日祝福。不定期为父母买点小礼物。在精神上悦老方面,要求子女定期给父母打电话,经常回家看看,多与老人交流沟通,联络感情,倾听老人呼声,让老人时刻感受到亲情的温暖。经常赞美父母,不对父母发脾气,不埋怨父母做的饭菜。陪父母散步,和父母一起旅行。有机会时坐在父母身边听他们讲故事或讲故事给他们听。让父母知道你常常因他们而自豪。给父母端饭。有耐心听父母唠叨。尊重父母喜欢的生活方式,鼓励父母的生活情趣。理解父母不可改变的节俭甚至吝啬习惯。在生活上养老方面,要求子女改善老人居住条件,让老人住好房。凡同父母一起居住的子女,应将宽敞明亮的房间给父母居住。与父母分居的子女,要保证父母住得舒适,尽量满足老人的生活需求。在保障上助老方面,要求子女每年为老人安排一次健康检查,陪老人看病,主动承担医疗费用。帮助老人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定期检查老人居住处的水、电、家用电器、燃气设备等,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黄岩区老龄委还将敬老爱老行为规范在全社会上广泛征求意见,不少市民予以支持。浙江在线等媒体对这一个做法也予以肯定。
有一句话说得好,精神文明“有形化”才能更好地传导核心价值观。笔者建议,各行各业都应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制订和完善行为规范,并通过干部群众广泛参与日常的行为规范,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潜移默化中植根于每个人的心田。
[责任编辑:毛青青]